30元買彩票中獎百萬被偷,案值30元還是百萬元?
新京報訊(記者行海洋)1月19日,“男子30元買彩票中百萬被偷”的話題引發(fā)網友討論。據媒體報道,近日,杭州公安通報一起案件,一名男子放在車內的錢包被偷,錢包內包含一張中了百萬的彩票,而嫌疑人在盜竊時并不知道錢包內有彩票。
大家在感嘆事件離奇的同時,也好奇嫌疑人盜竊彩票的金額是30元還是百萬元。那么,盜竊罪的犯罪所得該如何認定?上述案件嫌疑人最高面臨怎樣的刑罰?新京報記者采訪了法學博士、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艾行利。
艾行利介紹,判斷盜竊罪的犯罪所得數額需要遵循“主客觀相一致”的原則,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意圖要和客觀上盜竊的財物相一致。
“彩票屬于不記名有價憑證,被害人失去彩票,就意味著遭到了獎金損失,而盜竊嫌疑人只要認識到彩票能夠兌獎,就應該對被害人的損失承擔責任,盜竊數額應當包含彩票兌獎金額?!卑欣硎?,盜竊金額百萬屬于數額特別巨大,按照《刑法》規(guī)定,盜竊犯罪數額特別巨大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如果嫌疑人盜竊時不知道錢包內有彩票,得手后也未發(fā)現彩票,此類情況該如何認定?艾行利表示,“這個是有爭議的,有專家認為應當以受害人的損失為標準,受害人最終沒能換得獎金,就應該以中獎金額追究嫌疑人的責任。我認為,如果嫌疑人自始至終都不知道有彩票或將彩票丟掉了,完全按照中獎金額去追究刑事責任,則超出嫌疑人的主觀認知?!?/p>
艾行利介紹,盜竊財物金額與犯罪行為人認知不一致的情況在實務中比較常見?!按饲氨本┯幸黄鸨I竊古董的案例,盜竊者以為是價值2.5萬元的真古董,結果是只值600元的假古董,法院以古董實際價值認定,600元達不到盜竊罪的數額較大標準,最終嫌疑人沒有承擔刑事責任?!?/p>
同時,艾行利指出,如果案例反過來,嫌疑人以盜竊數百元假古董的目的實施盜竊,卻盜得真古董,這種情況會以財物的實際價值來認定。“因為主觀上只要求嫌疑人認識到是普通財物,實際價值大小并不超出盜竊主觀故意的范疇,一般以實際價值認定盜竊金額?!?/p>
編輯劉夢婕
校對李立軍